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徐亲连发布时间:2023-01-27浏览次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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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3〕1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教师寒假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提供优质研修资源,服务教师寒假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专题其他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选择“职业教育学习入口”进行学习。如在该平台已完成过“2022年暑假教师培训”人员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学习时间为1月27日-2月28日。

三、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二级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在前期培训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做好统筹。各单位、二级学院(部)要将寒假教师研修课程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本次培训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各单位、二级学院(部)做好每位教师培训电子证书的收集归档工作,并于3月2日前将各单位培训成情况上报人事处备案。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二级学院(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寒假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

研修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人事处张婷老师联系。

 

附件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2.0.docx

附件2:在线培训便捷登陆流程.doc

 

 

 

人事处      

202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