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亲连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设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一般项目、专题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1.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后出生)。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申报各类项目的思政课教师或辅导员,应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已完成备案。

4.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申报人),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不含申报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同级别项目。

5)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1.重大项目(除思政重大专项)我校限报2项。

2.思政重大专项我校限报4项。

3.一般项目我校限报10项。

4. 思政专项每校限报10项。其中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分别不少于30%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书》)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专题项目申报书》)。

2.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316前,集中将本单位各类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报科研处。

3.评审程序: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依据结果名次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拟申报的课题组织指导。

4.申报工作联系人:季晓明,联系电话: 87815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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