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亲连发布时间:2023-08-21浏览次数:11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23号)和《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办法》(苏安院〔20234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年度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用工除外)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
各类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条件见《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实施细则》(附件1)。
三、实施步骤
1.个人申报
符合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各类人员相应填写《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附件2)。
2.部门初审
各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申请人员的《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基本条件和相应佐证材料(附件3)进行初审,签署具体意见。填报岗位等级晋升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
3.资格审查
工作组根据设置的岗位数量、任职条件以及申报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4.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过评比和集体分析研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5.公示
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后,形成聘用意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的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上报及岗位聘用
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院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策解释、工作协调和聘用名单的审定。
长:张东良李桂萍
副组长:朱伟军吉  
员:佟廷友杜宗辉刘新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由佟廷友兼任。根据需要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科技处和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岗位等级晋升工作。于823日前将汇总表、申报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统一交人事处。
2.岗位等级晋升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部门应严格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晋升资格,在全院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申请岗位晋级、职称晋升,并视情对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3.在公示期内,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申诉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委办公室或人事处提出,任何投诉或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
4.以往规定与本次实施细则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人事处
2023818